10月8—9日,由浙江省标准化协会组织的专家组对得邦照明进行“3A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现场复审,公司副总聂李迅和各部门标准化管理相关人员参加。
相关管理人员向专家组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特别介绍了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等。评审专家组听取了公司的标准化工作报告和自查报告后,按照GB/T 15496~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国标委农轻【2004】93号文件的要求,查阅了公司的标准化管理手册、体系表及标准文件,现场审查了标准实施情况,陪同审核人员一一提供审核资料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经审核,专家组一致认为得邦照明的标准体系符合企业标准体系国家标准要求,并得到运行,能较好地满足企业生产、技术、经营和管理需要。
公司一直以来很重视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组建了标准化组织机构,建立了比较齐全的企业标准体系,同时还积极参与开展技术标准研究,此次通过“3A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现场复审,是对公司标准化工作的一个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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